沈先生是新岸資本的顧問合伙人之一。在加入新岸資本之前,沈先生曾擔任海岸投資的合伙人將近八年,在任職期間貢獻了他法律和投資方面的專業知識。他在之前的工作中吸收了多年的法律經驗,在中國廣州一家有名的法律事務所任職期間,參與了多個債務相關和企業融資的項目,其中包括中國最大的破產案例(GITIC)。沈先生擁有多個學位,包括倫敦大學的銀行及金融法學碩士學位、法律及會計學碩士學位,廈門大學的國際法碩士學位,以及北京大學的法學及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同時,沈先生還是中國的注冊律師。

新岸資本













11月7日,債券受托管理人公告稱,截至2025年10月28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秦漢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漢集團”)未結清信貸中逾期金額合計18.37億元。

11月7日,梅花生物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孟慶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11月9日下午,國內醫療信息化龍頭、市值180.5億元的衛寧健康發布公告稱,周煒辭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將繼續擔任公司顧問。

美國銀行首席策略師 Michael Hartnett 最近發布報告,建議投資者做空與AI相關的“超大規模科技公司債券”。


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糾紛是指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或有破產法規定的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造成債務人財產利益減損,在破產程序中被要求承擔相應責任而引發的糾紛。




破產撤銷權,是指管理人對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的法定期間內所為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有否認其效力并申請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