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債券民工
來源:債券民工
根據交易所的公司債券項目信息系統披露的信息來看,近期已經有12家產投公司首次申報債券被終止(具體數據詳見下表)。從公司名稱和營業范圍來看,這些被終止的首發債券發行人大多屬于產業投資集團、產業發展集團等方向,應該是屬于產投公司類型。

需要說明的是,在交易所3號指引更新之后,對于首發債券的審核會更加的細致化、體系化,所以之前實現債券首發新增的案例并不能簡單的參考復制。每個新增債券規模的發行人均有其特殊性,可以參考借鑒,但是不能完全模仿。從債券實踐來看,產投公司首次申報的債券以私募債和PPN為主。雖然無法看到發行人的具體財務信息和業務信息,但是可以從公司名稱、經營范圍等信息大致判斷公司的概況。2025年以來,申報信用債券產品的產投公司數量明顯增多,但是終止的數量也很多,也是需要注意的。從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目前已經有多只首發的產投債券被終止。所以對于產投公司來說,首次申報信用債券還是要非常謹慎的。產投公司未必可以新增債券規模
從監管思路來看,鼓勵城投公司進行產業轉型是一個重點方向。地方政府通過組建產投類公司,一方面可以有效帶動區域內產業發展,改善區域產業結構,引入新興產業,提升區域經濟發展質量;另一方面,產投類公司更符合最新的屙金融監管政策,尤其是在融資方面,可以不考慮隱債名單和融資平臺名單、區域債務率、335財務指標測算、雙“30”財務指標測算等多重限制,實現市場化融資,拓展新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針對全國各地正在組建產業投資集團的熱潮,債券民工需要認真的說一句,打造產投類公司一定要慎重,真的是未必可以新增債券規模,盲目設立打造產投類公司很可能會給公司帶來無法逾期的損失。
首先,產投類公司需要確定符合公司自身狀況和區域發展狀況的產業方向。可以確認的是,地方政府及其下屬機構的優質資源基本都已經劃入城投公司,現存的優質資源并不多,所以實際上留給產投類公司的發展方向就更少了。如果實在城投公司合并范圍內利用已有資源打造產投類公司,則在申報債券時會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
其次,產投類公司需要專業的市場化人員以及相匹配的薪酬體系,這對于產投類公司是需要完善匹配的,但是城投公司或者地方政府很難為其匹配相應的市場化專業人員。沒有市場化專業人員的產投實際上是不具備持續發展潛力的,即使可以實現新增融資規模,未來發展也很難有前景。
再次,產投類公司在實際運營上很難與地方政府信用脫鉤,這也就意味著未來產投類公司可能需要承擔部分城投公司的職責,尤其是部分市政公用項目或者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資金拆借。這種職能是與設立產投類公司的初衷是相違背的,但是在實踐中估計是很難完全避免的。
最后,目前并沒有產投類公司的統一標準。“335”只是監管機構審核債券的參考性指標,在新增債券規模時需要綜合考量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債務情況等多個要素。因此即使是嚴格按照“335”標準打造的產投類公司,很有可能依然是不符合新增債券的要求。
城投公司的產業轉型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絕對不會是一蹴而就的,因為城投公司的業務結構會逐漸變化,意味著城投屬性在逐漸降低。所以對于城投公司產業轉型的評價和分析也是一個漸變的過程,需要根據城投公司實踐、監管規則指引等進行全面的分析,并沒有統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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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12家產投公司首次申報債券被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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